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00:11:53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

1、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现金管理要求:

(1)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额为限,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保险柜密码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码必须打乱。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慌报用途套取现金。

(5)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保存账外现金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6)公司购置国家规定的社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现金收付管理程序:

(1)任何现金形式的收付业务,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验,对于超出标准和未经批准开支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的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发票还是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内容属实、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发票(单据)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3)凡现金收入必须于当天送交银行,不得在保险柜内留存;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现金,可由经办人预先垫付,数额较大需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理由、金额,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但应在三天内归还,可用发票报账补齐或退回所借金额。

(5)公司职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借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金额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大额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

(6)出差人员要于返回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冲账,报销时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即可报账。

(7)每笔现金收付后出纳人必须立即在支出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戳记,如是外来原始凭证,在付款前应在复核后的原始凭证背面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8)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 ……此处隐藏2398个字……/p>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8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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